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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平互联网金融概念(互联网金融概念)

2023-04-11 18:11分类:股票理论 阅读:

 

原文标题:互联网金融形态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的差异分析

摘要:目前,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日趋显著,但不同形态的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面与影响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为此,使用16家上市银行样本数据并按类别分为4组,采用了GMM估计法与固定效应面板模型,分析和检验了P2P、第三方支付和众筹这三种互联网金融形态对商业银行的盈利发展以及业务结构的影响。研究发现:P2P、第三方支付和众筹对不同类型商业银行的盈利发展和非利息收入的影响不尽相同;P2P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有负向影响;第三方支付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有正向影响;众筹对5大行和城商行的盈利以及非利息收入无影响,但对中小型股份制银行的发展有正向影响。建议我国商业银行积极变革,吸收互联网金融形态中的优势部分,进一步整合资源设立直销银行,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提升服务价值与风险控制水平。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商业银行 P2P 第三方支付 众筹 GMM估计

基金项目:兰州财经大学丝绸之路经济研究院科研项目“能源富集地区金融生态优化问题研究”(JYYY201603)。

作者简介:史亚荣(1975—),女,甘肃庆阳人,兰州财经大学中国西北金融研究中心教授,研究方向为金融理论与政策;张茗(1992—),男,甘肃庆阳人,兰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期刊责编:王轶

【文摘】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是我国学者在2012年最先提出,但之前的“互联网金融”仅仅停留在金融的互联网化,并没有形成当下的互联网金融形态。2007年我国第一家P2P贷款公司成立,2013年余额宝横空出世,2014年众筹开始正式运作,充分反映了我国互联网金融新势力开始活跃,并最终形成目前各具特色的互联网金融形态。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三大传统业务(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均产生较强的竞争。各种形态的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面和影响力到底有无差异,差异度有多大,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互联网最先出现于国外,因此国外学者对于互联网经济的研究起步较早。Greenbaum & Thakor认为电子金融的出现必然影响金融机构及其传统交易模式,而金融机构也会随电子金融的发展而进步。Berentsen认为电子货币会替代以现金为主要支付方式的传统支付。Shahrokhi发现电子金融的发展使得金融行业得到质的发展,金融行业不但可以利用电子金融的创新降低经营成本,还能够提高自身对客户的服务质量。在网络借贷方面,Berger & Gleisner认为网络借贷使得借贷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容易造成信用风险。Fujiki & Tanaka从消费者货币需求的角度对电子货币的使用成本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电子货币使得消费者和商户或企业的交易成本降低。

  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较迟,在21世纪之初我国狄卫平、梁洪泽已注意到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将会给传统金融行业带来巨大的变革,同时这种变革也有着巨大的安全风险。这一段时间的互联网金融主要是指金融互联网化,即用互联网技术武装商业银行以此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但是随着第三方支付与互联网理财以及众筹与P2P贷款的出现,谢平、邹传伟将这种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不同于股市直接融资与银行间接融资的新兴第三种融资模式称为互联网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概念的提出,使得我国学者对于互联网金融是否能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与发展产生了一些分歧。其中,观点比较明确的有吴晓灵,他认为互联网金融不会对商业银行的发展造成巨大的影响。但是吴晓求提出相反的观点,他认为互联网金融将会给商业银行以及资本市场带来深刻的变革,这是因为互联网与金融的耦合性所决定的。李建军、王德从小微经济融资成本与网络效应作为出发点对比研究了商业银行与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融资问题,他们认为搜寻成本低和网络效应大的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比银行小微贷款对于消费者更有吸引力。曾国安、胡斌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影响了传统商业银行的盈利与经营模式,商业银行应当积极融进而不是排斥互联网金融,要转变思路加快利用互联网金融优势保持其在金融业的地位。同样,褚鹏瑜、郭田勇也持有相同的观点,他们认为互联网金融会倒逼传统商业银行进行创新,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金融服务品质。在实证研究方面,沈悦、郭品利用“文本挖掘”技术构建了互联网金融指数,并指出互联网金融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是颠覆性的,是商业银行实现改革创新的巨大机遇,但是不同商业银行对这种技术效应的反应并不一致。这从侧面证明了吴晓求关于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造成深刻影响的结论。郑志来基于“互联网+零售”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对传统模式下商业银行的冲击,并提出商业银行应当采取的两条策略,即是结合自身转型化与“互联网+”发展。在互联网金融对于商业银行风险方面,沈悦、郭品构建了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模型,他们认为系统重要性银行相对非系统重要银行在面临互联网金融时表现得更为稳健,并建议监管部门注意这种风险向传统金融机构传递。也有学者继续研究了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研究。刘忠璐也采用了沈悦、郭品的文本挖掘方法,实证分析了我国143家商业银行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反应,结果表明不同类型商业银行在对于互联网金融冲击时存在异质性,并且互联网金融使得商业银行的管理发生了变化。侯璐璐、刘元春研究了我国16家商业银行的价值是否被低估,他们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冲击是造成商业银行价值被低估的重要因素。

  已有文献对于理解和梳理互联金融与商业银行的关系有重要启示与借鉴意义,通过上文的梳理,得出如下主要结论:第一,互联网金融对于商业银行冲击存在异质性;第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倒逼商业银行进行改革创新;第三,系统性重要银行比非系统性重要银行在面对互联网金融冲击时表现得更为稳健。但是已有文献依旧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第一,实证分析的互联网金融数据获取是通过百度“文本挖掘”,并不是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具体数据,这使得实证结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第二,已有文献虽然揭示了互联网金融对于不同商业银行的影响,但是没有说明互联网金融形态中P2P行业、第三方支付行业、众筹行业对于商业银行的具体影响;第三,一般的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关系的分析模型都比较单一,并未全面反映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盈利发展和非利息收入的影响。有鉴于此,本文的创新之处如下:第一,选择了P2P行业、第三方支付行业与众筹行业的具体数据来进行实证分析,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第二,考虑到互联网金融三大形态的起步和发展,剔除了不一致的时间区域;第三,对商业银行进行分组,分别进行盈利与经营和非利息收入分析,全面了解互联网金融形态对商业银行的差异性影响。

假设1:P2P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发展以及非利息收入有负效应,但对于不同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不同。

  假设2: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盈利有负向影响,但是对不同类型银行的影响方向不一致;第三方支付对于商业银行整体的非利息收入具有正效应。

  假设3:众筹对于商业银行盈利与发展的影响效应不能确定,对于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有正效应,但是对于不同类型商业银行的影响正负效应不确定。

  假设4:P2P行业对于中小型股份制银行的影响效应要大于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

  通过互联网金融形态中P2P、第三方支付和众筹对商业银行的业务分析以及对商业银行在收入与利润、非利息收入占比和成长性的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经过实证分析证明了假设的合理性。第二,P2P、第三方支付和众筹三种互联网金融形态对不同类型商业银行的盈利发展和业务结构的影响效应存在显著的差异。第三,P2P对我国商业银行整体及三种类型的商业银行的盈利发展存在负效应,而对结构性收入,即非利息收入的影响效应不同,对城商行的影响为正效应,其余为负效应。第四,第三方支付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有正影响,但对于不同类型商业银行盈利与发展的影响效应不一致,其中对大型股份制银行有正效应,其余为负效应,且城市商业银行未通过显著性检验。第五,众筹对商业银行整体的非利息收入有正影响,对大型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的盈利以及非利息收入无影响,但众筹却促进了中小型股份制银行盈利、非利息收入的提升。

  结合实证分析结果,对商业银行经营与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我国商业银行包括5大行、中小型股份制银行、城商行需要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中进行改革,重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长尾效应,加强与互联网金融的深度合作,积极吸收互联网金融优势,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第二,我国商业银行应开拓思维,逐渐转变以存贷利差为主的业务模式,抵御P2P对商业银行盈利和发展的冲击,同时要加强第三方支付倒逼商业银行所进行的非利息收入的增加。中小型股份制银行应当发挥自身组织灵活与科学的企业管理优势,继续利用众筹促进业务的提升。城商行更要发挥地方区位优势,利用互联网金融增强自身业务。

  第三,互联网金融已经发展成为我国金融业的一部分,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管,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安全、健康,更好地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要紧跟时代发展,进一步整合资源设立直销银行,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提升服务价值与风险控制水平。

原标题: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来源:《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18年第2期

作者:史亚荣 张茗

声明: 本文图片来源于“东方IC”

 

中国网财经12月5日讯 2018北京金融安全论坛于12月4日、5日在北京房山区或者北京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产业园举办,论坛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担任指导单位。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谢平在会上发表了演讲,他认为:“信息的充分披露和实时监管,对网贷的安全性、网贷风险的控制十分重要。而且这是个技术问题,互联网金融协会现在建的信息披露登记平台和应急办公室的这一套技术将来慢慢运用应该可以把这个技术攻关突破下来。将来如果做到每一笔贷款借出方和借入方等信息都可以实时监督的话,能解决一大部分骗贷问题。”

以下为谢平部分演讲实录:

谢平:

我今天讲的是P2P监管的深入讨论的问题。大家可以看,现在文件已经发了这么多了,但是爆雷的还是这么多,全国爆雷两三百亿,涉及资金几千亿,这件事情,因为我也是互联网金融协会网贷委员会的主任,所以也在一些场合大家也讨论这个问题,我尽量从理论方面进行一些概括,我的讲话不涉及到目前的任何政策。先跟大家说一下,因为有媒体在。

首先一个问题是属地监管和网络的全国性问题,互联网这个东西本身是一个全国性的东西,互联网信贷所有的正的外部性和负的外部性都是全国性的,但是这个问题我们地方政府监管跟网络的外部性的全国性是矛盾的,机理不相融的,而且能力是超出的。

比方说你发现纠纷异地的追债很难,异地的官司不好打。所以说我们现在这个矛盾上看现在是个很麻烦的事情,网络的全国性和监管的属地性,是不是将来属地监管呢?怎么属地监管呢?IP控制、比例控制?这是一个待研究的问题了。

第二信息平台中介,信息平台中介现在大家比较清楚了,但是这个信息必须跟其他信息分开,比方说跟第三方理财、跟募集、PE、跟代销产品,也就是说P2P的信息平台不能依附于电商、搜索、新闻、娱乐这些门户网站的入口也得分开,信息平台跟其他信息是不一样的。网贷信息跟娱乐信息,跟你代销产品这些信息是不一样的,你放在一个入口投资者搞混了,消费者也搞混了。

第三分散原理,我们P2P的原则是分散安全,现在看来每人20万可以在5个地方贷款,这个小分散还不够,也就是说这个人还是可以套利,还是可以诈骗,5个地方每个地方20万。而且我们现在,因为P2P比有些网络贷款还早,后来发现我们好多比较好的,比方说蚂蚁金服和腾讯做的一些网络贷款人均都是三五千,也解决问题的。所以说自然人贷款,一个人应该贷多少,小额到什么程度这是可以讨论的。

第四个问题我们现在正在做的是信息的充分披露和实时监管,互联网金融协会做了这个平台,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也就是说将来而且有个很好的案例是网联,网联在双十一当中做的非常出色,每一笔支付、每一笔网贷都可以做到实时的披露、实时的监管,而且签约的互联网应急办公室,在整个过程当中互联网应急办公室的机制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这个作用在哪儿?就是我们要监督每一笔网贷的信息披露它实时的监管。

这个如果做到了,对网贷的安全性,网贷风险的控制是很重要的地方,这是个技术问题。我觉得互联网金融协会现在建的信息披露登记平台和应急办公室的这一套技术将来慢慢运用是可以把这个技术攻关突破下来的,现在是要求大家都要信息披露,而且他们也公布了数字,我们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公布了在信息平台登记平台上每天每月的数字都有公布,大家可以看,已经占了大概网贷的百分之七八十了。将来如果做到每一笔贷款借出方和借入方,谁借谁出利率多少都可以披露,不一定是公开记录,可以看得见、可以实时监督的话对于一些诈骗问题就解决了很多部分。

第五个很敏感的问题市场准入,究竟网贷市场准入备案怎么备,条件是什么,备案制有个模板是108条,但是它的条件将来怎么设置规模风控要求,比如现在有些地方对规模有要求了,达不到规模安全退出,还有银行市场准入有个生前遗嘱,大银行必须做好万一经营失败以后有个遗嘱,怎么收场,所以市场准入的时候将来的附加条件可以参照现在全世界BIS对金融机构的备案条件,先承诺,不一定拿钱。承诺机制是很重要的。还有将来的名称也应该统一,不能大家搞不清楚网贷叫什么,名字五花八门不行的,将来肯定会统一的。

第六债权不让原则,这个是对的,文件规定,一旦债权转让,它是什么经济学原理,在你的平台上,如果你的债权可以转让,那么对于借入人风险意识越来越淡薄了,当债权流入的时候投资人无风险幻觉,认为可以随时可以卖掉,不注重谁用这笔钱了,这是流动性充分化之后的无风险幻觉,所以不转让是对的,投资者贷出去的款得知道谁用你的钱,怎么用你得知道的,因为你不是标准债券是贷款,如果可以无限流动性的话就变成二级市场交易了,就会产生无风险幻觉了。

第七,网贷公司和P2P要分开,现在好多老百姓分不清楚,网络小贷和P2P,而且我也知道,在上市的时候有些是混淆的,这个要分开。

第八,技术条件必备,其实就是风控的问题,现在好多公司都说自己,人确实是美国来的,是AI专家,人工智能专家,算法也确实很先进,但是事实证明这两年发展过程当中大家有一个事情基本上很难做到就是大数据基础,实际上真正中国目前在风控方面做的比较好的,除了算法和人工智能这一套以外,数据特别好的是阿里和腾讯,因为人家是十几年的腾讯支付和支付宝,这个数据积累你是没办法的。现在这两家做的,它不是严格的网贷,不是P2P,这两家做的小额贷款大家可以看见,不良贷款在1%以下,一个温州银行一个是花呗借呗,阿里小贷,这个东西得承认,再好的技术没有数据基础是没有用的,这个我们原来没有想到对数据的要求估计不足。一般来讲,真正能够在网上风控做的好,通过人工智能把防欺诈做的好的话,不仅仅是取决于技术还取决于数据,这个很多说的很好实际说做的很困难。那么问题来了,将来网贷行业发展的时候对数据基础必要条件怎么验证?是可以验证的,找个第三方,各个省金融办金融局可以找第三方技术公司对每一家备案人进行验证,技术数据到底够不够。

第九、存管银行大家已经看到了40多家,但是我发现存管成本是比较高的,而且白名单当中好多是很小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根本全国覆盖布勒,这个事情也可以探讨,可以搞存管平台。

第十,网贷公司高管的标准要求,这个应该可以参照金融机构,现在是没有要求的,只是最低档的门槛要求,理论上讲你的金融只是、国籍、专业、年龄应该有些基本要求的。

第十一收费,现在对网贷的收费是按照民间借贷的利率换算,实际上我说的不是水平,不仅是水平问题,应该可以分收多少、事后成功了多少、回收完了这笔贷款才能收多少,要根据贷款的业绩或者贷款最后的风险的程度,如果贷款都违约了或者是被人骗走了,还是照样原来收那么高,显然也不一定合理,所以这个收费跟网贷平台,跟借出人之间有应该合理的激励机制安排,不能说贷款一下就收那么多,不管它资金最后回不回得来也不行。所以收费现在看来是可以安排的,我们具体做投资业务的都知道,有成功费,事先收多少保证金,违约费,分手费,非收费结构是可以安排的,但是网贷合同都是有利于平台的,平台设计标准版本,对其他都是者和借款人来讲没有办法,用你的钱只能付这么多,一下子拿走了那么多,这个可以加强和改善。

十二,黑名单管理没有问题了,将来征信系统已经进入进去,这是很有约束力的,而且百行征信也可以加入基础管理。

十三,协会,协会在网贷的监管当中还应该加强。最后说一句大家注意到中央机构改革当中每个省公布了省里的机构,刚才殷勇副市长也说了,北京是金融监管局了,注意看各省金融监管局的职能当中和银保监会的三定方案当中,对网络贷款平台的监管它的措词是很有讲究的,有一些地方金融监管局对这一块,对网贷平台监管的措词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原因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有一点,我觉得我们互联网金融协会在未来的网贷监管当中它的作用应该进一步加强。

(责任编辑:杨畅)

 

大咖金句

1、从宏观角度看,今天的商业世界实际上有三个大的板块,一个是产业,一个互联网,还有一个是金融。

2、要监管规则,而不是监管这个结果,也就是要保证大家都按照规则去玩,但是监管者不能判定谁赢谁输。

3、只有监管好底线才可以防止危害行业的重大风险性事件不会蔓延,同时把上线放开了才可以鼓励创新。

4、互联网实际上是中国传统行业升级,整个中国进行结构化转型的一个最好的帮手。

以下文字摘自易宝支付高级副总裁与联合创始人余晨在年会上的演讲:

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

很多人认为互联网是一种行业,金融也是一个行业,但其实互联网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业,而是一种可以改变其他所有传统行业的新兴力量,同样金融也不是一个单独行业,是可以为其他所有传统行业提供服务的工具。从宏观角度看,今天的商业世界实际上有三个大的板块,一个是产业,一个互联网,还有一个是金融。我们所谓的产业就是那些满足我们各种实实在在需求的传统行业,包括房地产、农业,旅游、餐饮。互联网跟金融其实都是两种大的工具。因为互联网可以被运用到各个传统行业中去,同样金融也可以为这些所有的传统行业服务。

那么互联网跟金融之间,其实也可以产生这个结合,当互联网为金融服务的时候,互联网就变成了金融的工具。金融实际上是基于信息和信任的资金融通,互联网是基于信息的互联互通,从他们都基于信息的角度来讲,互联网跟金融实际上是同源的。

但是我们听到“互联网金融”这个词的时候,往往又会感觉到内在的矛盾和张力,因为互联网跟金融实际上代表了两种迥异的思维方式,互联网强调的是开放、创新、冒险、发散式的思维方式;金融则是相对保守稳重,安全跟风险的思维方式。所以我们把互联网跟金融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最大的挑战就是怎么样来平衡这两种对立的思维方式之间的矛盾。

那么互联网跟传统行业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一种看法认为互联网只是一种新的技术,不过是改造传统行业的工具,任何商业活动最终还是要回归到行业的本质,亚马逊刚刚成立的时候可能被看作是互联网IT企业,今天我们对他们的定位是网上的零售商。另一种看法认为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手段会反过来颠覆传统行业,不仅仅是一种工具,就像媒介理论家麦克卢汉经常讲的,媒介即信息,有的时候形式会反过来影响内容,手段会反过来改变目的。

一个传统行业的互联网化,不简单等于把原来的业务从线上搬到线下,互联网金融也不等于把传统的金融业务简单的互联网化。因为互联网带来的是一种新的理念,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它可以带来很多结构性的,产业的改变。

90年代兴起互联网第一波浪潮,互联网的应用和服务主要还是信息类和虚拟类的服务,比如说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或者电子邮件。而今天我们看到的互联网第二波浪潮,已经不是虚拟类和信息类的服务,互联网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中非常实实在在的衣食住行。也就是说互联网的影响力已经从比特的世界开始延伸到原子的世界,从线上开始延伸到了线下,从IT行业开始影响到所有的传统行业,从虚拟经济开始延伸到实体经济。这也就是所谓的产业互联网或者叫互联网+。

互联网金融的三个层次

传统行业的互联网化,其实包含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工具层面的互联网化,只是把互联网当做一种工具来使用,比如说原来是在线下的实体店里面卖可口可乐,现在可以到网上去卖;

第二个层次,平台层面的互联网化,互联网对传统行业进行了资源重组,产生了价值链的重构,比如滴滴打车,Uber或者airbnb等形形色色的共享经济,它可以把很多统领域做不到的事情,通过互联网的去中心化,资源组合来实现;

第三层次,内核层面的互联网化,其实你可以在离互联网最远的传统领域里面做,强调的是互联网去中心化,至下而上的理念,比如小米的管理理念,秉承了互联网去中心化理念,很多部门没有传统的KPI绩效管理,还有它的粉丝经济,把用户变成他的粉丝,某种意义上等于延伸了营销团队,也体现了互联网的无边界组织的理念。

同样,互联网金融也对应着三个层次:

1、工具层面的互联网金融,比如网上银行;

2、平台层面的互联网金融,它的特征是资源整合,开放平台,通过信息透明来分享增值,进行去中介化,比如P2P,众筹网站这样的互联网金融,同样它的特征是利用互联网对传统行业产生的价值链进行重构;

3、内核层面的互联网金融,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比特币,某种意义上冲击了央行的权威,冲击主权货币。

互联网金融为什么这几年在中国取得了如此蓬勃的发展呢?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在中国传统的市场上,消费者没有非常稳健、可靠的理财工具,很多人想到的就是房地产,所以像余额宝这样的互联网金融工具出来以后,受到了很大欢迎。从商家角度来看,中国有几千万的中小企业,都没有办法得到传统金融机构、传统银行的有效服务。所以在中国的金融市场上需求和供给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落差,这就是互联网金融获得巨大发展的原因。

以前透支未来只是富人的专利,58年美国银行在加州的一个小城市试发行了六万张信用卡,开始了中产阶级透支未来的信用卡时代;以前只有银行才有权利做这个放贷,但是今天通过像Lending club这样的平台,任何个人到个人都可以进行放贷和借贷。回顾一下美国这几十年金融行业的发展,你看到所谓的宽松管制跟解除管制这种去中心化的过程,某种意义上代表的是金融民主化的趋势,其实跟互联网的理念是非常相近的。今天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某种意义是在重复美国70年代和80年代解除管制跟宽松管制的过程。

平衡创新与监管是最大挑战

怎么样在监管和创新之间找到一个平衡,可能是这个行业监管的最大的挑战。一个最重要的大原则,是要监管规则,而不是监管这个结果,也就是要保证大家都按照规则去玩,但是监管者不能判定谁赢谁输。另外一个原则,要监管的是底线,而不是上线,只有监管好底线才可以防止危害行业的重大风险性事件不会蔓延,同时把上线放开了才可以鼓励创新。这也是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最大的挑战和最大的困境。

中信书友:雷军和董明珠的PK让人深思,您站在哪一方?实体经济才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吗?

余晨:严格来讲,我是哪一方也不站,我认为其实都有道理。我们实体经济的发展并不比互联网早很多,中国的商业环境无非是在改革开放之后这30多年才真正发展起来,在中国我们看电子商务网站的时候会想到京东、淘宝、天猫。但是在美国电子商务网站前10名除了大家都熟悉的亚马逊和ebay之外,还有沃尔玛、梅西百货,也就是说美国的电子商务很多时候是由传统企业互联网化形成的,相对本身的传统行业自己的成熟度就非常高,所以我想中国市场成熟之后,形成的格局也会跟美国电子商务市场有相对的参照性。

中信书友:您觉得互联网金融的下一个风口在哪里?

余晨:风口这样的问题一般都比较难回答,今天所谓的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其实并不具有我刚才讲的那些互联网金融三个层面的属性,很多P2P互联网金融公司,就是把以前的小贷公司摇身一变放在网上而已,有很多根本性的,关于风险管理的问题都没有解决。

很多因为互联网产生的问题,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来解决,比如美国的传统金融都是去提取三大征信局的数据,对于Lending club来讲,还要通过网上抓取其他数据源来形成更完善的风险模型,利用互联网解决风险的问题,只要把风险做好,把形态优化,就已经是对互联网金融最大的促进和发展。

中信书友:互联网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文化、甚至政治领域都产生了很大的震荡,在这样一个变革时代的中国,有没有可能从互联网发源,引领一次大众新思潮的到来?

余晨: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互联网不只是一种工具,而是可以给我们这些传统行业,甚至是整个社会带来结构性改变的一种新兴的技术。某种意义上来讲,我们很多人已经在做这种引领大众新思潮的活动了,包括我们今天参加的中信书院线上年会,从某种意义上来看,互联网其实是改革开放最好的朋友,实际上是中国传统行业升级,整个中国进行结构化转型的一个最好帮手。

可能以前大家听到过某些争论,认为互联网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的传统思维,因为互联网讲的是开放,创新、冒险,中国的传统思维可能是相对封闭、相对保守。但是你也可以反过来看,因为中国的传统社会从来强调的是人和人的连接,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所以为什么反过来互联网在中国有一个更好的发展的土壤,所以任何问题其实都是辩证的。我认为互联网实际上为中国的发展带来了一个最好的契机,让我们可以实现跳跃式的发展。就跟十多年前移动通讯刚刚在中国发展的时候,因为中国传统的固定电话的基础设施相对比较差,所以中国的移动通讯发展的反而更快。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互联网是让中国产生弯道超车、蛙跳式发展的最好契机

·END·

中信书院睿友汇

微信号:citicacademy

 

当前,在经济去杠杆的背景下,金融行业的监管政策可谓是层出不穷,但归根结底,这些政策的背后是监管层对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考虑。

2017年,在刚刚闭幕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防控金融风险就被列为了三项任务之一。尤其在论及“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时,又进一步强调了“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可见,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高度关注。

今年以来,从上级监管部门下达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办法,到各地网贷监管新规的出台,从针对校园贷、现金贷的专项整治,到银行存管属地化及禁止债权转让等,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各项办法似乎让人目不暇接。

互联网金融发展空间巨大 互联网金融概念股一览

互联网金融概念股: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1]

互联网金融ITFIN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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