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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 公司债(企业债公司债区别)

2023-04-06 20:19分类:技术指标 阅读:

  企业的生产运营当中离不开资金的周转,而企业运营因资金问题受阻时可以向银行借贷,另外也可以通过向大众发行债券,在购买的债券当中也会分为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那么公司债与企业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下面徐浩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公司债与企业债的主要区别

  企业债和公司债在我们听起来是差不多的,但是在法律的地位和意义上还是有着不一样区别的,虽然两者都是一种债券,并且约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向购买债券的人归还本息,并且付一定的利息。不过在发行的主体,发行的用途以及信用基础这三个方面,两者还是有非常大的区别的。

  第一,发行的主体不同。

  1、发行的主体就和债券的名字一样,一者是由企业发布的,一者是由公司发布的,企业和公司在我们生活当中说起来可能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在法律上来讲,地位是完全不一样的。先说公司,公司来讲是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是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种。其他的非公司性质的企业是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

  2、而在企业债券的范围之内,必须是中央政府部门的所属机构,国企或者是国有控股企业所发行的债券才可以,也就是说它的范围是相对来讲比较狭窄的。在我国公司的数量可以有几百万家,但是国企已经有20多万家。

  第二,用途不同。

  1、公司债券的用途受国家法律规定的限制比较小,它主要用于更新技术,改善公司的结构进行外部投资等等。也就是说,只要它的用途不是违法,或者是违背公序良俗,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事情,都可以做,法律对他的限制非常非常的少。

  2、而企业债券的用途是比较固定的,必须用于投资或者是技术改革等等。由于企业债券发行的主体主要是国企等等,所以必须要与政府部门的项目有关系。利用这个钱来进行公司自己的资金结构改造等等是不被允许的,限制比较多。

  第三,信用程度不同。

  1、对应着不同的发行主体,民众对于这两种债券的信用程度是不太一样的。由于公司在整个经济大环境当中处于一个相对来讲比较被动的地位,所以它的经营状况每年都是不一样的,民众对于公司的信任程度也是要看公司的经营状况来决定的,所以这个时候相对来讲信用基础就会浮动比较大。

  2、但是企业债券是国有企业为基础的,有国家这一个强制力的保障,所以信用基础会比较好,倒闭或者是不归还本金利息的风险都会比较小。

  二、企业债发行条件

  1、发债前连续三年盈利,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发债用于投资项目的,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的30%;用于基建项目的不超过20%。

  4、取得公司董事会或市国资委同意申请发行债券的决定。

  利率水平:市场招标(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发行的10年期利率一般在4.2%-4.8%之间。

  债券期限:一般为5年以上,以10年和20年居多。

  付息方式:一年一次。

  发行规模(相互占用额度) 不超过净资产40%,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70%,不低于10亿元

  发行对象境内机构均可购买(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三、公司债发行条件

  1、企业性质:公司制企业。

  2﹑规模:现由于申报企业多,实际操作中企业净资产应在15亿元以上。

  3﹑盈利:2007年前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评级: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5、募集资金投向: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确定,筹集资金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

  6、担保:发债企业需由金融机构或上级母公司(主要投资主体)提供担保。

徐浩律师小结:

  以上就是徐浩律师对公司债与企业债的主要区别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司债与企业债区别在于发行的主体、用途、信用程度。在购买的时候还是建议大家购买公企业债,因为它的利润回报率和风险相对来讲都比较利于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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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均为特定主体发行的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对债券市场了解较少的投资者很容易将二者混为一谈,其实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在发行的主体、管理部门、发行申报的流程、发行申报的条件等领域均存在差异,本所律师将从法律的角度,通过本文梳理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区别。

 

一、发行主体

公司债券,顾名思义,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企业债券则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相比公司债券,其发行主体范围更为狭窄,要求更为严格。

 

二、监管方式

企业债券的发行采用注册发行的方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相关机构负责企业债券的受理、审核。公司债券中公开发行的,由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同意发行;非公开发行的,由发行人向证券业协会进行备案。总体而言,企业债券的监管部门与公司债券不同。公司债券根据其发行方式的不同,监管部门与监管方式均有不同之处。

 

三、发行期限

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发行周期不尽相同,由于公司债券资金用途较为广泛,囊括了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因此在期限上较为灵活,多以短期为主,但企业债券发债资金用途主要局限在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且项目多与政府部门的审批有关,因此,发行周期较长。

 

四、发行利率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利率有着较为明确的限制,其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而公司债券则不同,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以询价或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利率,非公开发行的则对此无限制。

 

五、募集资金用途

企业债券对募集资金的用途有更加明晰的规定,其中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补充运营资金的项目对债券发行比例均有明确要求;公司债券对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则更加广泛。

 

六、发行条件

企业债券的发行对企业规模、企业经济效益、偿债能力等方面均有更高的要求,且企业债券的发行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公司债券则无此方面的要求。

 

 

作者介绍

 

赵泽仁律师是华东政法大学学士,树人所西宁金融证券部律师。赵泽仁律师致力于公司金融证券、债券业务等方面的研究。多次参与公司股权收购、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等业务。先后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等提供了常年法律服务。

 

 

 

*声明:本文观点仅作为交流讨论目的,不可视为树人律师事务所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法律服务,欢迎与本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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