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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详情介绍:
汗血宝马身披战甲!宝马328im红色贴隐形车衣征战四方
在如今这个物质横飞的社会中,无论您是新车还是旧车,车漆养护一直是车友们必定关心的项目。不少车友一直循环在每年一次的镀膜、镀晶、打蜡中。不知您是否知道有一种另类高端的漆面保护解决方案悄悄的在汽车装饰市场蔓延着——隐形车衣。
图为隐形车衣超强韧性
1:什么是隐形车衣?
隐形车衣是一种新型环保透明保护膜,被广泛应用于汽车贴膜美容保养行业,是透明漆面保护膜的一种俗称。
车友一般称之为:隐形车衣,透明保护膜,犀牛皮等等,产品材质是一种聚氨脂薄膜,含抗UV聚合物,抗氧化,具有超强的韧性,耐磨性不变黄、易粘巾,抗碰撞,装贴后可使汽车漆面与空气隔绝,防酸雨、防氧化、抵抗划伤,持久保护车子的漆面。
图为贴车衣之前处理漆面和缝隙
2,隐形车衣有什么好处?
,防止车漆侵害腐蚀
在现在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中,车漆必然要面对更多的考验。包括酸雨腐蚀、氧化;树脂、鸟粪掉落腐蚀漆面;日常生活中每一次洗车都是对车漆进行伤害;甚至恶劣天气中的风沙烈日也无时不刻侵蚀着车漆。贴上透明的隐形车衣,把这些伤害完全隔开,从此不用再担心这个问题。
图为隐形车衣前机盖施工中
对抗划车党
相信不少车友都遇到过划车党。他们行踪飘忽不定,划车完全随心情好坏,稍不顺眼就拿出钥匙从前机盖划到后备箱,划完就走,毫无停留。简直丧心病狂!而划过的车惨不忍睹,这就苦了车主,走划痕险去修车耽误时间,好几天都不能开车。而且来年的保费还要上涨。贴上透明车衣后,从此不再怕划车党!超强韧性保护车漆,让钥匙划车党无计可施。
图为后备箱车衣施工中
车辆保值
大家都知道在二手车买卖中,车子有没有喷过漆,漆面保持的怎么样都会影响到二手车的评估值,如果喷过漆也很容易让买主怀疑是不是事故车,漆面透明保护膜完美保护原厂车漆并能提升车漆亮度,在保护车漆的同时也起到美观的作用。
图为车顶施工中
图为红白两驹同时贴车衣
图为前杠车衣施工中
3,怎样选择隐形车衣?
首先,我们可以从隐形车衣的触感来判断质量,质量好的车衣拿捏感觉很柔软的,而且它的延伸性能非常好,可以根据车体随意的表现出理想的状态。而劣质的隐形车衣的隐形膜就没有这么好的延伸性了。所以有很多的高档车的车主都会选择使用这个产品
其次,通过味觉来感受,如果撕开透明膜闻到一股很浓重的化学物品的味道,那么这就说明了车衣所使用的原材料是低劣的。好的隐形车衣应该是没有味道或者味道不刺鼻
然后,看隐形车衣车衣的透明度,透明度越高越可以与原车更好地融合在一起,完全不会影响到车漆原来的颜色,而还可以提升车漆的关泽度。这就是优质车衣的最佳质量的表现,如果是劣质的车衣,它的透明度就比较的低了。
最后,可以根据它们的化学反应来判断,判断车衣是否可以阻燃。因为不阻燃的车衣在遇到烟花爆竹的时候,就很容易在车漆上留下痕迹,所以优质的隐形车衣是有阻燃的作用的。
这些就是基本的判断隐形车衣的方法,只要在购买车衣的时候按照这些条件进行判断就可以得出结论了。当然,如果条件允许,还是建议选择正规品牌,也要相信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
图为侧裙车衣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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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衣完工效果图:
好的车衣贴完后是看不出来的。不但不会影响原车漆亮度,还会提亮30%
当然贴膜技术水平也很重要,膜的每一处收边都考验技师的功底
之前的太阳炫纹完全不见了
车漆光可鉴人,以后只要有车衣,都不用担心太阳纹的产生
贴过车衣的车漆和玻璃一样反射阳光,足以说明亮度足够了
每一处都仿佛精雕细琢
门把手处贴膜一体成型,不会采用拼接的落后技术
细节之处见真章
夸张的M运动包围套件,雾灯罩,进气格栅,处处蜂窝状体现着运动精神!
这才是可以被称为汗血宝马的三系328im!
此时已经披上战甲、蓄势以待,就等征战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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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青楼女却进了后宫,说说我对皇家男子死心的经过
每天读点故事APP签约作者:公子楚生
那年落雪,街央她一袭红衫,赤足而舞,惊艳了京城。
他御马踏雪而来,眉目俊朗,是她等待多年的风月。
犹记那年初遇,他是世间最好的温玉,她眼角眉梢美的让人心碎。
可是命运的手翻云覆雨,从未饶过谁,哪怕她是风华绝代的白绯红。
1.那年落雪
庆历四年春,下了南屿百年来最大的一场雪。
雪花悠然飘下,覆了京城一片白。而这苍茫白雪之中,绯红无疑是最美的风景。
绯红是怡君阁头牌,南屿出了名的美人,见过她的公子们皆说,绯红这举手是媚,投足是柔,一颦一笑皆是风情。
见过绯红,才知什么叫美人如虹。
然而怡君阁的绯红姑娘并非这般容易见的,若是拿不出上百黄金,怕是难得求以一见。
这年落雪之中,绯红一袭红裳在街央起舞,雪落苍白,衫红血泣,红与白在她舞动间交织,有种错落分明的美感。
街头早已围满了观望的百姓,京城谁没听过绯红姑娘的名讳啊,平常百姓家却都未曾有缘一睹其芳华,今日得以一见,自然都来凑个热闹。
只见人群之中空出了数十丈的地方,任后面人群如何推搡,前面的人也都自觉的不去上前,生怕破坏了眼前的美感。
绯红赤着双足在几尺厚的积雪地上起舞,红衫翩飞间扬起雪花纷纷洒洒,所过之处,雪地上皆成一幅画。
所有人都在议论,绯红姑娘今日这一举措到底为何,直到,他出现。
南屿的当朝太子,漠翎。
听闻太子驾到,百姓们慌忙让出路来跪地而迎,街央一时间回荡着此起彼伏的参拜声“参见太子殿下” 。
只见一座绣着瑞蟒的座撵迎来,漠翎却并未置身其中,而是骑着一匹红色汗血宝马,身披一件黑色的大氅。
街上百姓皆跪,独独她不跪,也不理会此乃掉头的死罪,依旧踏雪而舞,一时间仿若时间静止,白雪红衫,黑氅红马,天地间再无其他景色。
漠翎道了句平身,便立于马上静静看着起舞的绯红,如玉面上神色较为温和,少了几分太子殿下的威慑,眉眼间似有淡淡春风拂过。
下了一日的大雪纷纷而止,绯红方才停下身形,刚好落脚在雪中画外,这才不急不缓的对着漠翎跪拜,“民女绯红,参见太子殿下。”
声音柔而不弱,媚而不娇,让人平地生了几分好感。
漠翎从马上跨步而下,也不出声叫她起来,只是淡淡的打量着她,直到视线轻轻浅浅的落在她踩于积雪中的赤足上。
“冷吗?”漠翎忽然开口问道。
“回殿下,冷,却也值得”绯红微微垂头而答。
漠翎似是忽然有了些兴味,微微挑眉,“哦?那是为何?”
绯红抬头直视他的眸子,“因为全天下的女子都想着能和太子见上一见,而绯红今日做到了。”
“你不怕本宫?”
绯红浅笑反问,“为何要怕?”
漠翎顿了顿,忽然笑了,“好一个为何要怕。”
绯红微微侧头看他,“那,敢问殿下,绯红可是能起身了?”
漠翎颔首,“当然。”
绯红利落的站起身,也不说话,静静的立着,身上是极艳烈的红,脚下是最苍茫的白,似画中人来,美好的有些不真实。
漠翎的视线再次不经意间扫过她赤裸的玉足,“本宫还是第一次来这怡君阁,陪本宫喝一杯吧。”
绯红笑意浅浅,“绯红的荣幸。”
2.她的风情万种
怡君阁内,绯红同漠翎同桌而坐。
绯红手中擎着一杯酒,身体微微前倾,有些懒散的意味,微微垂眸,浓密纤长的睫毛挡住了那双眸内的灼灼桃花,漠翎靠在椅背上静静看她。
这样的绯红,才是人们传言中那个风情万种的怡君阁头牌。
漠翎仰头饮下一杯酒,淡淡开口,“为何要这般费心的吸引本宫注意。”
绯红也随他饮下杯中桃花酿,这酒极烈,灼热的辣感从胸口一直蔓延到胃部,绯红轻轻笑了,抬头看他,媚眼如丝。
“风尘女子,图的不过便是名利罢了,殿下无疑是这南屿未来最有权势的男人了。”
漠翎似是没料到她的直白,怔了一下,“那去寻我父皇岂不更好。”
绯红垂眸看了眼仍旧未缓过冰冻的双足,“绯红只问将来,而当今圣上年岁已高了。”
酒桌上两人再无言语,绯红覆手又为自己倒上一杯酒,轻轻摇了摇酒杯,然后一饮而尽,风情满溢而出。
半晌,漠翎开口,“绯红,你很聪明。”
绯红并没有愚蠢到说些“多谢殿下夸奖”的话,静静的等他的下文,果然,漠翎又道“若是自作聪明,下场一般都很惨。”
绯红顺从的垂下目光,“绯红自当不敢。”
漠翎点了点头,“今日便随本宫回东宫吧,荣华富贵自是少不得你。”
绯红眼中涌上几分笑意,恍然间漠翎仿佛看见,她带笑的眼角桃花灼灼,像这人间最美的画卷。
随即漠翎又笑笑,不过是一介风尘女子罢了。
那日绯红随他回了东宫,回宫之前,漠翎先谴侍从去裁衣店为她买了双绣鞋,艳红的颜色,上绣着细金枝,很衬她的衣裙。
绯红怔了一下才从漠翎手中接过绣鞋,不由得有些受宠若惊,因着他的细心。
他的行宫摆设简洁利落,却小到每一处摆设都极尽华贵,绯红垂眸轻轻笑,再没了半分往日的风情。
漠翎站在远处,目光不经意的轻轻瞟过绯红,旋即又淡然移开。
3.芙蓉帐暖度春宵
绯红是漠翎东宫内第十一位妃嫔,却是直接立为了太子妃,此事引的圣上龙颜大怒,几日未曾召见漠翎。
绯红再美,终究不过是一介风尘女子,又如何担的起天朝太子妃的名头。
却拗不过漠翎固执,圣上也只得作罢,谁教自己只这一个宝贝皇子呢。
回东宫那日,夜晚时分,漠翎来了绯红的寝殿,屋内淡淡熏香缭绕,微弱的烛火摇曳,床上美人倚榻而卧,含情美眸凝在他身。
她轻声唤他,“殿下。”
声色里的娇柔这世上怕是没有男人能拒,可漠翎忽然有些莫名的燥怒,她这般娴熟的妩媚模样,可是教他人看过千百遍了。
漠翎几乎是急切的大步走到床前,看了她一眼后翻身上床,细密的吻落在她眼角,唇侧。
漠翎翻手间用气劲打灭了烛光,屋内霎时暗下来,只有彼此的呼吸声清晰可闻。
可漠翎分明感觉到,怀中人细碎的嘤咛中还带着些颤抖,她在怕?
一番鱼水缠绵,他伸手将她揽入怀中,借着窗外的月光凝视她的眼,那是他见过最美的一双眼,没有之一。
她的眸中藏进了这天下的纷纷桃花。
他从未想过,怡君阁的头牌,风情万种的她,仍是清白之身。
她柔顺的窝在他怀中,纤手覆上他脖颈,像刚刚两人缠绵时那样唤他,“阿翎”。
他微怔,微微蹙了眉,“倒是你胆大”。
她眯眸笑着,将自己往他身上贴了两分,淡淡月光下她魇足的神情,像宫内贵妃养的那只猫,让他心头痒了三分。
绯红始终是不同的,四下无人时,她从不像众位妃嫔那样跪拜他,恭敬又讨好的唤他殿下。
她更像是一个普通的妻子,在落雪的冬天,在他进她寝殿时,伸手为他扫落衣上的薄雪,轻轻唤他,“阿翎”。
不得不说,她很合漠翎的胃口,他见过太多女子或虚伪或真心的奉承,看遍她们跪拜在他脚下姿态谦卑,她们都诚惶诚恐的博他宠爱,像河边唾手可得的浮萍。
而绯红不同,她更像天边落日的余晖,艳丽夺目,又温和可琢磨。
4.铁马冰河入梦来
两年后,初春之时,漠翎带着东宫众嫔妾踏青,绯红自然也随着。
踏青的地点就在南屿京城的郊外,溪畔冒出了星星点点的翠绿之色,迎春花迎风而盛,溪水涓涓奔而入海,世间万物都是一片生机。
绯红独自站在漠翎身侧的位置,侧过头去看他,今日他着了身淡青色水墨华服,玉冠束起墨发,几分日光透过他侧脸轻轻洒洒落下。
绯红心头一暖,伸手去牵他的手,只见他一怔,随即覆手将她纤细的手握于掌心,他的掌心一下一下轻轻的摩挲着她,引的她脸色微红,轻轻低头瞥下目光。
身侧传来他低低的笑声,身后那些嫔妾的玩闹声却小了些,绯红知道,自己必是又招惹了许多目光。
不过她不在乎,当年在怡君阁,她便已习惯了那些姑娘或嫉妒或憎恨的目光,在这世上,若想站的高一些,必然要承受高处的不胜之寒。
她不怕寒,她有漠翎。
绯红轻声唤他,“阿翎”。
“嗯?”
“我们去放纸鸢好不好?”
漠翎低头去看她,双眸灵动,却掩不住层层向往,他轻轻笑,“好”。
漠翎牵着她的手行至放纸鸢的几位嫔妾身侧,平日里颇受几分宠爱的徐良媛柔柔的做了一辑,“殿下,您要同妾身一同放纸鸢吗?”
漠翎也不看她,只是伸手拿起徐良媛手中缠着风筝线的线轱辘,直接递给了绯红,“喏” 。
面对徐良媛忽然间怨憎的眼神,绯红并未觉着不自在,只是轻轻捏了捏漠翎的手,“殿下陪绯红一同放吧”。
漠翎眉头蹙了蹙,却也依了她。
南屿一向冷峻沉稳的太子殿下,如今竟像个孩童般陪着她在溪边奔走放纸鸢,星点绿茵的草地上回荡着二人的笑声,经久不息。
众嫔妾纷纷在背后诋毁绯红,说她明明生着一副狐媚样,入了东宫以来却总是在殿下面前装纯情,一介青楼女子却偏偏装的单纯温和。
踏青回宫,才听闻邻国使者来求见,南屿圣上设了宴会款待外来使者。
漠翎今日心情好似不错,直接侧过头对着绯红道,“去换件衣服,本宫带你去参宴,宴上有你最爱的琉璃白” 。
绯红欣喜的应下,眼角眉梢都是少女怀春时纯善的爱意,再无当初怡君阁内绯红姑娘的媚态。
琉璃白,是绯红最爱的一类酒,这酒极为珍贵,就算是南屿皇宫内也是稀罕物件,可不是想喝便能喝到的。
南屿皇庭宴会中,太监尖尖的一声“太子妃驾到”,绯红便赢得了满殿的目光。
绯红换上了最爱的一件艳红色宫装,青丝高束斜云鬓,鬓角只简单插了朵娇嫩红玫,不施粉黛的五官依旧精致的让人叹息,而她只是简单的向殿前走去,举手投足自带的风华便足以惊艳满殿。
绯红自不会去理会满殿的目光,径直走到殿前参拜圣上,“儿臣参见父皇” 。
南屿的皇帝陛下难得的对她露出了笑脸,“免礼” 。
“谢父皇。”
绯红行至漠翎身侧坐下,还未坐稳,放于桌下的手便教他握上,“很美”。
相处两年来他从未说过情话,绯红一直以为,他是不为自己的美色所动的,辅一听他夸赞,不经然间红了脸。
殿内却忽然传来一道声音,朗声而问,“皇上,昌胤久闻贵国太子妃姿色倾城,今日一见当真举世无双。”
所有人皆闻声望去,不由得又将注意转移到了这男子身上,这男子生的实在好看,长身玉立的身,斜飞入鬓的眉,风流含情的眼,淡薄轻抿的唇。
原来是邻国使者,昌胤。
绯红却忽然怔住,望着昌胤的目光久久收不回来,直到漠翎不悦的狠劲捏她的手,绯红才缓过神来,对着漠翎轻轻笑了笑。
昌胤,她的昌胤,她的白昌胤。
而她其实有姓氏的,她姓白,白绯红。她的昌胤,她流离失所多年的亲生弟弟。
宴会正式开始,圣上因着昌胤夸赞的话龙颜大悦,每桌额外赏了壶琉璃白。
绯红满脑子都是昌胤,她急迫的想知道他这些年过的好不好,他怎么会成了外国使者,他是不是也这些年心心念念的找着自己这个姐姐。
绯红满头思绪混乱,一壶琉璃白不知不觉间被她一人喝尽,漠翎的脸色却是越来越难看。
宴上,昌胤再次出席跪奏,“尊贵的南屿天子,昌胤听闻南屿的女子擅长歌舞,今日可否有幸得知一见?”
皇上今日心情极佳,当即便点头应允了,目光扫视了殿内一周,最终定格在了绯红身上,“久闻太子妃舞艺惊艳,朕可都还没见过,不如今日也叫朕有幸见见?”
绯红一惊,忙起身拜道“父皇谬赞了,那今日儿臣便献丑了。”
昌胤俊朗的声线再次传来,“皇上,在下正巧会些丝竹之乐,不如为太子妃伴乐如何。”
皇上龙袖一挥准了。
竹笛声悠悠响起,绯红在大殿中央起舞,翩翩舞广袖,舞步轻矫纤腰盈盈,舞动间的每一个回眸,每一颦每一笑,都让人心醉。
若是不曾见过绯红,定是不会相信,世间会有这般美的让人心碎的女子,见过她,才知这世上的诗词都太过浅薄,无法描绘她半分。
而竹笛同绯红的舞步竟是极为和谐,舞步急促时笛声也高亢,舞步轻缓时笛声也悠扬,不经意间竟给人一种天作之合的感觉。
却无人注意,绯红的面色,越跳越差,一曲毕,绯红面色几近没了血色,舞步一终便跪地叩拜,“父皇恕罪,儿臣身体忽感不适,可否先行回宫歇息。”
皇上当然也因这一舞的出彩而顺心,又见她当真面色苍白,当即便允了,绯红远远望了漠翎一眼便离开了大殿。
5.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那天夜里,漠翎回宫回的极晚,带着一身浓郁的酒气,听说宴会上众人都很尽兴,所以才持续到了深夜。
门刚一打开,绯红便从塌上起身而下,上前为他更衣,辅一走进便闻到了他身上的酒气,心疼的皱皱眉,轻声责怨他,“怎么喝了这么多?”
漠翎不说话,却忽然将她囚入怀中,她一怔,旋即静静的窝在他怀里,头上是他浓重的呼吸。
那些缠绕了她一整晚的情绪忽然喷涌而出,绯红瞬间红了眼,泪水肆意的渗进漠翎的衣衫,直到后来胸口湿了一片他才有所察觉,伸手拉开
怀中人,才看见她一双眸子已经哭的红肿,漠翎仔细看了看,良久轻叹一声,倾身吻上她的眼,“为什么哭?”
绯红摇着头不说话,漠翎却继续说道,“是为他哭的吗,那个叫昌胤的外来使者?”
绯红一怔,接着摇头。
漠翎却忽然发了怒,俯身抱起她向塌上行去,绯红在他怀中轻轻挣扎,“阿翎,我今日不想……”
漠翎一双眸子越发的红,冷笑道,“怎么,见过你的旧情人,便如此排斥与我肌肤相亲吗?”
绯红似是没料到他这般说辞,足足愣了半晌,却也注意到他说的是“我”,他一向自诩身份之尊,只有在怒到极点时,才会将自称换为“我”。
漠翎的手抚上她脖颈,手中稍一用力,绯红便只觉着呼吸困难,不由得挣扎起来,想要争辩却也无力说话,耳侧漠翎的声音第一次让她觉着有些可怖
“你不是最爱荣华富贵吗?那个昌胤可有我给你的多?你凭什么这么为他魂不守舍?”
绯红只觉着头脑一阵发晕,意识也渐渐模糊了,心里却在想,如此死在他手下倒也好,省却了太多身后事。
可是她终究没有死,最后,漠翎松开她淡淡的道,“来陪本宫喝酒” 。
那日漠翎醉的很厉害。
庆历六年春,南屿先帝驾崩,太子漠翎继位,绯红则由原太子妃升为了贵妃。
绯红以为,如此便能过了这一生,却怎知终究是她太过天真,命运的手,翻云覆雨,不曾饶过谁。
哪怕她是风华绝代的白绯红。
6.可怜无定河边骨
初秋的一日下午,天边残阳似血,是百姓们口中的“火烧云”,可是绯红见了,便觉着心头烦躁无比,好像有些什么事要发生一般。
果然,她的预感一向很准。
她在御花园散足了步,向寝宫内走去,觉着天有些凉,便唤身边宫女为她添了件薄裳,如今她必须紧着自己的身子了,因为,腹中多了一个小生命。
思及此绯红不禁伸手摸了摸尚且平坦的小腹,是昨天她身体不适,唤太医诊治才知晓的,她已有了两个月身孕,而他还不知道。
绯红准备给他一个惊喜。
他尚未有子嗣,知道后应该是欢喜的吧。
可是她不知道,绮绯殿里等待她的,是鲜血淋漓的后来。
辅一入殿,绯红便闻到了一股浓烈的味道,她原本近日怀孕反应就强烈,此刻更是弯腰吐了起来。
身后宫女们吓的忙为她抚背顺气,而绯红直吐的胃里泛空才得以停了下来。
绯红接过丫鬟递过的绢帕擦了擦嘴角秽物,直起身道,“你去瞧瞧,殿内怎的如此重的味道?”
身侧的宫女应了声进殿探看,却很快听得一声惊叫,只见她从殿内跌跌撞撞的跑了出来,脸上竟已染了泪痕。
“回娘娘……殿内,殿内好多死人……”
绯红一怔,似是料到了什么,颤声问道,“你……可曾见到有什么熟识之人?”
那宫女怔了怔,瑟缩着努力回想刚才的画面,恰巧她那日也曾服侍绯红参加过宴会,回想了半晌才结结巴巴的道“回……回娘娘,好像有那日宴会上的……上的,邻国使者。”
那日宴会上的……邻国使者。
绯红眉间疏然一痛,提起裙摆便跑入殿内,浓烈的血腥味让她心头一慌,是了,她的昌胤,那样出尘的一张脸,见过一次的人,怎会弄错。
绯红心头一窒,怪不得,怪不得今日她便心慌,总觉着要出事。
辅一迈入殿门,便见了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不知为何会有这么多的人,死在她的殿内。
而殿中央负手而立的人,是漠翎,一件月白色长衫,俊美出尘一如往昔,与这满殿猩红形成了鲜明对比。
绯红的心,却瞬间沉下。
漠翎的脚下,躺着昌胤,但见他青衫遍染血迹,狭长的眸紧闭,安静的躺在地上。
绯红一步一步走上前,每一步都像踏在自己心尖,步步血泣。
终于,绯红俯身去探昌胤的鼻息,入手却是一片冰凉,绯红膝弯一软跪在了昌胤身前,张嘴想哭,却只有凄厉的笑声回荡在殿内。
恍然间绯红看见昌胤睁开眼,狭长的桃花眼内笑意灼灼,轻声唤她,“阿姐,我们回家。”
可一回神,昌胤依旧躺在冰冷的地上,再也回不去。
绯红仍记得儿时院落,他追在她身后放纸鸢,一声一声的“阿姐”似二月初春最动听的莺啼。
记得少年时他已出落成翩翩公子,“阿姐,你最爱的栗子糕”,那时他已是前朝最有希望的储君人选。
还有,两月前的宴会,堂前殿上,他声音朗朗的赞他的阿姐,美的世间无双,只不过将“阿姐”代为了“太子妃”。
其实那日宴上的笛声,是他的暗语,这世上只有他们姐弟二人听的懂。
笛声诉了他这些年的流离失所,他的韬光养晦,他的隐忍与目标,他的目的只有一个,灭了南屿,光复前朝。
若要灭南屿,那么有两人必死无疑,南屿的天子,和彼时的太子漠翎。
那日笛声中,昌胤催她动手,因为她是最有机会刺杀漠翎的人。
所以她才会在大惊之下请奏离开,她的弟弟要复国,要她杀了她的枕边人,可她怎么能够。
她不是没想过有朝一日这两个男子会针锋相对,可她不曾料到这一日如此之快,更不错想过,昌胤的结局会如此惨烈。
绯红抬头去看漠翎,却撞入他冰冷的眼底,漠翎淡淡开口,“恨朕吗?”
绯红嘴角轻扯,“恨,你杀了昌胤,我恨不得将你千刀万剐。”
漠翎眼底的冰冷愈甚,冷笑道“你以为朕在乎你恨或不恨?朕容你在身边这么多年,为的不过便是今日。”
顿了顿又道,“你的老相好倒当真护着你,当年东宫内每有嫔妾欲争宠害你,都是他留在你身边的暗卫暗地里解决,若非如此,朕还真发现不了他的踪迹。”
漠翎每说一句,绯红的脸色便白上一分,走到这一步她才知道,终究是她太天真了,还以为他对她当真有爱,她早该明白的,帝王之家,不该谈爱字。
爱是假,宠是假,他的温情都是假,她一路陪他走来,最终剩下的只有这腹中胎儿。
思及此她下意识的抚上小腹,却忽觉腹间一阵绞痛,绯红低头去看,却见身下裙摆渗出片片血迹,绯红大惊,下意识的去拉漠翎的手
“阿翎,我怀了孩子,求求你,救救我们的孩子……”
话音未落,却被漠翎淡漠的挥手推开,“药是朕下的,如今一切太平,你以为朕会留着你和那前朝余孽之子吗?”
倒在地上的一瞬间,绯红愣愣的看着手上染上的血迹,那是她和他的孩子,时间静止,她只听得见一个声音在她心头叫嚣 :
“白绯红,你瞎了眼,这么多年你爱错了人!”
绯红缓缓闭上眼,半晌才开口,“阿翎,这是你的孩子。”
漠翎冷笑,眼底的情感太过复杂,她看不懂,“你的房内,朕放了子息花,只要朕和你在殿内云雨,你便绝无怀孕的可能,而你两个月的身孕,是两月前的宴会那日吧。”
绯红攥紧手,脸上的笑容有些残忍,“是那日没错,不过那日你醉后抱我去了御花园,阿翎,你亲手杀了我们的孩子。”
绯红睁开眼,清晰的见漠翎的笑意有几分溃败,又很快如初,他笑,“那又如何,朕还年轻。”
他说的对,他还年轻,他以后会有无数如花美眷,为他生儿育女,差这一个,又如何。
绯红笑,“可是你再也不会有我们的孩子了,阿翎,你以为你便真的赢了吗,不过是我们两败俱伤罢了。”
话音未落,漠翎便震惊的看着绯红右手运起内力猛然击在她自己胸口,一切不过弹指之间,甚至他都来不及去阻止。
艳烈的血溅在他如雪衣衫上,恍若那日初见,红与白再次交织,后来他才明白,这是他命中的两次劫,一次他义无反顾,一次,他万劫不复。
漠翎从不知,绯红竟也会武功,漠翎上前去伸手触她手腕,才发现自己指尖颤的厉害,而绯红,已心脉俱碎,再无可医。
绯红却用尽余力推开他,推开他的瞬间,她轻声道“阿翎,绯红费尽心机的靠近你,为的从不是什么荣华富贵,也没想过要复国,为的,不过是当年那个小宫女的一片痴情罢了。”
漠翎愣在原地,眼睁睁看她倾身倒在昌胤身上,看她轻笑着抱住昌胤,“昌胤别怕,阿姐,带你回家。”
他想去抱她,却发现自己此刻连伸手的勇气都没有了。
那是她在这世间的最后一个笑容,眼角的灼灼笑意藏了她此生的风华,美的让人移不开眼,恍然间他竟好像看见了那年春夏,前朝宫中的小宫女。
漠翎篇
那年初冬,他在街头遇见她,苍茫大雪之中她一身红纱起舞,那一刻不经意的一个回眸,他仿佛看见她自画卷中聘婷而来。
这世上应是没人能不被她惊艳,他是这南屿未来的天子,可他依旧没能免俗。
而后来怡君阁内,她的一颦一笑,她仰头饮下烈酒时的风情万种,他便知道,自己怕是陷入了她的温柔乡。
其实,那不是他和她的初遇。
他记得她,前朝灭国那日,皇城之内人心惶恐,而他行至御花园,却看见假山下有人缩成一小团抱膝轻泣。
分不清那一刻心底油然生出的心疼是为何,他还是上前探看,不由自主。
他刚一走过去,她便抬起头,一张脸上沾满了灰迹,看不清原本面貌,而一件衣裙已破烂不堪,上染着斑驳血迹。
漠翎一怔,面色有些微红,忙脱下外衫为她披上,俯身问她,“为什么哭?”
她愣着的样子很可爱,半晌才摇摇头,也不说话。
他伸手牵起她手腕,带她走到花园的池畔,“把脸洗干净会舒服些”
她却怔怔的蹲着不动,他只好轻声笑笑,伸手捧起一弯清水为她洗净脸上的灰迹,露出了一张清秀淡雅的脸,那时的她还未出落成日后倾城的模样。
只是眼角眉梢已经隐隐有了些风采,那时她且年少,可抬眼间,那双含泪的眸子依旧美的惊心动魄。
而后便听见父皇在御花园内唤他的声音,漠翎忙起身,若是教父皇看见这个小宫女,定不会让她好过。
漠翎也只是轻轻拍了拍她肩头,想着来日方长在这宫内总会再见到她,可是那日以后,他再未见过。
后来京城街央,他立于宝马之上,看她的第一眼他便认出了她,那个前朝的小宫女,时至今日她已有了倾城的容貌。
不变的是她那双眼,依旧美的让他心碎。
那一刻他大抵便是决定带她回宫的,怡君阁内她一派轻浮的说她只求荣华富贵时,他是有些欣喜的。
他是这南屿的太子,许不了她结发为妻,许不了她一个爱字,可他有的是钱财,是不是这样便可以留的住她。
带她回宫,即日便封为了太子妃,尽管父皇生了他很久的气,甚至父皇曾下旨赐死她,是他绝食四日相逼。
而这些,他命人锁住了消息,她并不知道。
可是后来,东宫内有嫔妾因着争宠欲加害她,他还未出手,便发现了有暗卫暗地里为她处理好了一切。
他派人探查,层层深究,终于发现了她身边暗卫的主人,现在的邻国少将,白昌胤,而他的另一个身份,便是前朝三皇子。
若不是前朝灭国,那么白昌胤早便被立为太子登基皇位了。
那一刻,他分不清自己心里什么感觉,是害怕吗,尽管他从不肯承认,他是那么害怕失去她。
前朝三皇子,前朝的宫女,她为了什么接近他,昭然若揭,只是他不曾捅破,仍旧将她留在身边,给她所有的荣宠。
为的不过是清晰洞察她的举措,以至于有朝一日钓出白昌胤这条大鱼。
直到最后失去她,他才明白,这一切都不过是他说服自己的借口罢了。
真相不过是,他依旧爱她。
爱她眼角藏匿的桃花朵朵,爱她举手投足的风情万种,爱她眉梢轻挑的聪慧灵动,更爱她低头浅笑时的单纯和温柔。
就算她满是目的的接近他,就算她为的是讨他手中的这座江山,他依然愿意伸手纳下她满身风霜。
若是没有那日的宴会,他也许会一辈子藏住那些秘密,给她一世的宠爱。
那日宴会她与白昌胤的举止,加之之前所查,他认定他们二人之间有染,而后来她的身孕,大概是他的爆发点吧。
他赢了白昌胤,看他倒在她殿内,他第一个想法不是他的江山稳固了,而是绯红以后只是他一个人的了。
可是后来才知,白昌胤竟是她的亲弟弟,而他又亲手害死了他和她的孩子,也,害死了她。
她曾那样风华绝代,让天下的男人为之倾倒,那样如虹如玉的女子,却在他身边渐渐枯萎,最终凋零。
他明白,他这一生都没办法再爱了,也再不会快乐了,这世间女子千千万万,如她者,绝无一二。
绯红篇
她是嘉和国的长公主,白绯红。
她有一个同胞的弟弟名唤昌胤,他们都遗传了母上云妃那双动人的眸子,可他们却从未见过母亲一眼。
因为他们出生那日,云妃便血崩而逝。
后来她听闻,云妃天生便有一种奇怪的血液之病,无从根治,她的生命只会终结到生子那日。
一旦她生子,便会立马而死,而后来宫内的徐太医战战兢兢的跪在地上对她说,她遗传了云妃的这一怪病。
年少的她当时愣了很久,才不在意的摆手道,“有何大不了的,日后不生便是了,这世上哪有男子值得本宫为他冒死生儿育女!”
可是,日后她真的怀着满腔温柔,愿意为一个男子生下孩子时,却不曾想,那人的手里沾了昌胤的血,又亲手杀了他自己的孩子。
她愿意以生命为代价去生的孩子。
那一刻她摸着裙上染的鲜血,心底一片苍凉,他和她,竟会走到这一步,这样鲜血淋漓的结局。
终究是她痴心错付了。
那年初冬的一场大雪,她在街央赤足红裳的一舞成功的留在了他身边。
两年时间匆匆而过,她依旧清晰记得那日他御马踏雪而来,相较于少年时眉目间多了几分冷冽,却依旧俊美。
起舞时的回眸一笑,她在他眼中清晰的看见了惊艳,那一刻她心知,自己大概是可以留在他身侧了。
怡君阁内她同他共饮桃花酿,她刻意将自己描绘成烟花之地爱慕虚荣的姑娘,她想他是不记得自己的,而只有以这样的身份,才能陪在他身边更久一些吧。
她当日便随他入了东宫,临走前他将谴人买的绣鞋递与她时,她明白,其实他还是当年那个温润如玉的少年。
她不曾想过,他直接将自己立为太子妃,她这样的风尘女子。
她以为,他对她也是动过真心的,可是至死方知,是自己天真,当年他和她的惊鸿一遇,原来是劫不是缘。
她初遇他,是在她国破那日。
那日宫中传来消息,率兵亲征邻国的父皇战死沙场,而自己还没从悲痛中走出,漠翎的父亲便率兵攻了城。
昌胤被父皇的部下救走,不知所踪,那些忠臣秘密接走了早已内定为储君的昌胤,却来不及顾她。
那日,她亡了国,父皇战死沙场,弟弟不知所踪,她独自躲在假山下偷偷的哭,却听见有脚步声响起。
抬起头,便撞入了一双温润的眼,眼中似有春风轻轻拂过,殊不知那一眼,便是她的劫。
她从未逃的过。
那时的漠翎是最好的漠翎,还不曾有后来的冷厉与残忍,那时的他温和纯善,是这世间最好的温玉。
绯红永远不会忘,他轻轻俯身为自己披上他的外襟,丝毫不嫌弃她满身的血迹与尘埃,牵起她的手走到池边,轻声让她洗脸。
见她不动,他却轻和的笑笑,带着几分无奈,亲自俯身捧起一弯清水为她洗尽了脸上的灰土。
那时她想,她这一生,是不是就是为了遇见这个少年呢,怕是前世的她将万水千山都走遍,只为了等今生这一刹,他俯身轻柔的为她洗尽尘埃。
后来他匆匆而走,她听见那个灭了她的国的男子唤他,漠翎。
她不动声色的记住,历尽千辛万苦的逃出宫,又终于在几年后的街头与他相识,至此长长久久的留在他身边。
她曾以为,他们可以长长久久的。
她心知父皇的死同漠翎父子无关,只是她身为前朝公主,灭国之仇她不敢忘,可是,她没想过要复国。
她想就当自己是自私吧,一旦前朝光复,那么阿翎必死无疑,她想,她一定要护他周全。
而他最终也当真周全,却亲手杀了她的弟弟,也亲手杀了他自己的孩子。
临死时前她想,就这样吧,她没有让昌胤一人孤零零的上路,而他也将一世长安,他没了前朝这块绊脚石,以后会坐拥他的万里江山,会有后宫三千佳丽。
她只能陪他到这里。
人们总爱说若有来生,失去意识前她想,这一世的爱恨已尽,若有来生,还是不要再相见了。(作品名:《南风起绯红》,作者:公子楚生。来自:每天读点故事APP,看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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